星展证券设立另类子公司获监管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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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星展证券(中国)申请设立另类子公司提出反馈意见。一是要求公司目前在没有已完成保荐业务项目的情况下,论证设立另类子公司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二是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建立有效的信息隔离机制;三是要求公司若在一次性出资3亿元设立另类子公司后,在重度压力测试情景下测算净资本等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是否符合规定。证监会还要求公司完善章程相关内容,并在30日内对反馈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回复。2020年9月,证监会核准设立星展证券,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和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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