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观察】华一股份多处信披有出入,申报材料质量待提高
来源:中国日报网 作者:战晓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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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创业板上市委2023年第24次审议会议通过了苏州华一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一股份)的创业板IPO申请。此次IPO,华一股份拟募集资金8.00亿元全部用于年产116,500吨新能源锂电池电解质及添加剂项目,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推进公司在锂电池电解液原材料领域的整合进度。
此前,环球网等多家媒体关注到华一股份与其股东奥克股份(行情300082,诊股)就华一股份2019年及2020年部分财务数据的披露存在差异的问题。而在浏览多份公告后发现,双方有关华一股份2021年半年度关键财务数据的披露亦存在较大出入;而除了与股东数据“打架”外,华一股份的多份申报材料间还存在自相矛盾的情形。
与股东、供应商信披有出入
华一股份创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有碳酸亚乙烯酯(VC)和氟代碳酸乙烯酯(FEC),是国内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主要生产企业之一。
2020年9月,上市公司奥克股份通过增资和股权受让成为华一股份股东,截至招股书上会稿签署日,奥克股份共持有华一股份31.50%的股份,为第二大股东。
在浏览多份公告后发现,华一股份及奥克股份披露的华一股份2021年年度重要财务数据虽不存在较大差异,但双方就华一股份2021年半年度的部分财务数据披露仍存在出入。
奥克股份2021年半年报显示华一股份当期营业收入为11,849.81万元,华一股份一轮问询回复显示的同期营业收入已达到16,259.32万元,超过奥克股份公告披露数据4,409.51万元;此外,招股书显示华一股份2021年第一、二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合计已达到14,907.50万元,亦与奥克股份对应的数据相差3,057.69万元。
奥克股份2021年半年报和华一股份一轮问询回复就华一股份当期净利润分别显示为4,050.40万元和5,534.55万元,二者又相差1,484.15万元。
除了与股东年报“打架”,华一股份申报材料还与企信网数据存在冲突。
华一股份在一轮问询回复中披露了报告期(2019年至2022年)内向公司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规模与其注册资本、经营规模的匹配情况,其中供应商确山宏益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确山宏益)2019年度来自华一股份的收入为353.71万元,占其营业收入比重约29%,经计算得知确山宏益2019年营业收入约为1,219.69万元。
但根据企信网,确山宏益2019年度的营业总收入仅有361.8623万元,与华一股份一轮问询回复给出的估算金额相差较大。
申报材料信披自相矛盾
截至目前,华一股份已递交财务资料更新版的一、二轮问询回复材料。首版二轮问询回复显示在华一股份对客户新乡华锐锂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乡华锐)2022年1-6月的销售金额为83.01万元,但新版二轮问询回复却显示2022年全年对新乡华锐的销售金额为0元,此处销售数据披露的疑点或需华一股份作出解释。
除了前述问题,我们发现华一股份的采购数据统计亦存在疑点。
一轮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内华一股份对外采购主要原材料包括氯代碳酸乙烯酯、三乙胺、甲基叔丁基醚、氟化钾等。其中在2020年度,华一股份对外采购氟化钾的总金额为846.03万元,且一轮问询回复还披露公司采购氟化钾的相关供应商家数共有2家。
根据招股书上会稿披露的2020年前五大供应商名单,采购内容为氟化钾的供应商有郑州新恒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郑州新恒远)和南通市明鑫化工有限公司,华一股份向这两家供应商合计采购824.77万元。
综上,华一股份2020年度采购氟化钾总金额比对当期前五大供应商中两家氟化钾供应商的合计采购额还要多出21.26万元,按照一轮问询回复披露的2020年氟化钾供应商仅两家,显然这两处信披也是存在矛盾的。
而对比同期其他原材料供应商采购数据及不同期间氟化钾采购数据,则不存在前述数据疑点。
以另一主要原材料氯代碳酸乙烯酯采购情况为例,一轮问询回复显示2020年度华一股份共采购氯代碳酸乙烯酯3,503.99万元,且公司当期仅有1家氯代碳酸乙烯酯供应商,可以对应招股书上会稿显示的内容,即2020年度华一股份向大供应商宜兴市华燕达化工材料有限公司采购氯代碳酸乙烯酯3,503.99万元。
再以华一股份2022年度氟化钾采购情况为例,一轮问询回复显示华一股份当期仅有1家氟化钾供应商,且采购氟化钾金额共计1,824.46万元,该数据与上会稿所披露的2022年度对第三大供应商郑州新恒远采购氟化钾金额1,824.46万元完全匹配。
综上所述,不知华一股份在统计主要原材料采购明细与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时是否存在标准浮动的情形,以及一轮问询回复列示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数量和供应商采购金额的统计标准是否存在差异。
目前,华一股份共递交了5版招股书,首版招股书显示公司2020年度采购氟化钾的总金额为824.77万元,而这一数据在第二版招股书中调增到846.03万元,但两版一轮问询回复披露的当期氟化钾供应商数量却未发生改动,以致出现前述数据疑点,申报材料并未就调增氟化钾采购总额的原因进行说明。(本文仅为作者个人研究陈述,不代表本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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