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元创股份改道深市主板,富二代实控人“子承父业”,量价齐飞却增收不增利
近日,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创股份”)披露了招股书,公司拟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元创股份计划募资4.85亿元,将分别用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元创股份初次闯关A股。2022年1月,公司曾申请上交所主板,证监会原定于2022年11月3日审议元创股份的首发申请,然而就在上会前夕其撤回了IPO申请。时隔半年多,元创股份改道深交所主板再次谋求上市,募投项目并未有大的改变,但是募资金额减少了5000万元。
【资料图】
富二代实控人“子承父业”,大学期间就曾获赠股权
招股书显示,1991年4月公司前身三门胶带厂成立,王大元、陈基省、郑岳平和陈如香分别持股80%、8%、8%和4%,注册资本25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三门胶带厂初始设立时工商登记的四名创始股东中,陈如香系王大元之配偶、陈基省系陈如香之弟,郑岳平曾为王大元之女王慧丽的配偶。
1999年5月,陈基省、郑岳平和陈如香将持有股权转让给王大元之子王文杰;2006年6月,三门胶带厂整体变更为元创有限,王大元、王文杰分别持股50%,注册资本580万元;2017年12月,王大元将持有的35%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其子王文杰,王文杰成为了元创有限的第一大股东。
2021年10月,王大元与王文杰签署了股份转让相关协议,约定王大元将其持有的元创股份510万股股份以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王文杰。本次股份转让系家庭内部资产分配,因此王文杰无需就该股权转让支付价款。
报告期内,王文杰为元创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文杰通过直接持股方式持有公司82.27%股份,通过星腾投资(王文杰为星腾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公司8.66%股份,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90.93%。王大元系王文杰之一致行动人,为王文杰之父,其通过直接持股方式控制公司4.31%股份。王文杰与一致行动人王大元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95.24%。
实际上,实控人尚处于求学阶段就已经开启了富二代“子承父业”之路。王文杰于1978年8月出生,硕士学历,其于1999年获得股权转让时也才21岁。2002年3月,年仅24岁的王文杰就开始在元创股份及前身任职。2006年至2018年8月,王文杰历任元创有限监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23年1月,其任元创股份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王文杰任元创股份董事长。
IPO申请期间状告前女婿,实控人曾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不过,王文杰在初次取得元创股份股权时还留下了未解决难题。
三门胶带厂实际由王大元及陈如香共同出资开办设立,陈基省及郑岳平登记为股东主要为满足当时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对新设集体所有制(合作经营)企业存在股东人数要求。1999年3月,陈基省及郑岳平根据权益实际所有人王大元要求将持有三门胶带厂的全部出资过户给其子王文杰。
其中,王大元将实际权益转让给儿子王文杰、陈如香将其权益转让给儿子王文杰,系家庭内部资产分配,均无需就该股权转让支付价款。陈基省与郑岳平自始不实际享有三门胶带厂任何股东权益。自1999年3月股权转让完成后,王大元的前女婿郑岳平不再持有公司及其前身股份。
然而郑岳平始终未就上述事项通过书面或接受访谈方式予以确认,为明确公司股权的实际权属情况,2021年9月9日,元创股份、王大元及王文杰向三门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确认被告郑岳平自始至终不享有原告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的股权。
2022年6月20日,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被告郑岳平不享有原告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浙江省三门县胶带制品厂的合伙份额、前身浙江元创橡胶履带有限公司的股权及原告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随后2022年7月7日,郑岳平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年10月18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业已生效。
虽然与前女婿的股权风波已解决,然而实控人曾有过行贿行为却也是不争的事实。
2021年9月,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相关判决书,被告人董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约1846万元,判决董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等刑事责任。其中,王文杰作为证人,向司法机关提供了关于其于2011年7月、2012年春节向董某赠送现金价值合计32.8852万元的信息。上述判决现已生效,上述案件现已结案。
“量价齐飞”却增收降利,产能消化存压力
资料显示,元创股份主营业务为橡胶履带类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农用机 械橡胶履带、工程机械橡胶履带和橡胶履带板,作为联合收割机、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摊铺机等多种履带式农用或工程机械的行走部件,最终应用于农业生产、工程施工等不同应用领域。
虽然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但是其净利润却呈现“过山车”。2020-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元创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87亿元、10.39亿元和12.61亿元;同期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19亿元、8474.4万元和1.37亿元。
报告期内,农用履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18亿元、5.82亿元和 6.2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3.42%、56.63%和49.86%;工程履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76亿元、3.41亿元和5.2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5.25%、33.19%和42.32%,二者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88.67%、89.82%和92.18%,为元创股份的主要收入来源。
需要指出的是,橡胶履带类产品相较金属履带而言使用寿命较短,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同时受下游产品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的新增产量以及存量机械使用情况的影响。
近年来,元创股份的产品正处于“量价齐飞”的阶段。报告期内,农用履带的单价分别为1948.46元/条、2154.74元/条和2266.44元/条,销量分别为21.5万条、27.05万条和27.41万条;工程履带的单价分别为1870.68元/条、1809.41元/条、2063.17元/条,销量分别为14.78万条、18.88万条、25.56万条。
目前,元创股份生产的农用履带主要应用于水稻、玉米等作物的履带式联合收割机等多种农用机械,主要客户为农业机械主机厂和售后贸易商。国内联合收割机市场较为集中,主要厂家包括沃得农机、潍柴雷沃等,其中沃得农机为行业龙头,根据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市场占有率在50%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5.86%、55.83%和50.1%,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其中,沃得农机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33亿元、3.13亿元、2.8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9.72%、30.2%、22.54%,为公司第一大客户。
值得注意的是,2020-2022年,元创股份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46亿元、3.68亿元和4.46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1.29%、35.45%和35.43%,其中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占当期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超过65%。
本次IPO,元创股份计划将4亿元用于生产基地建设,占总募资的82%。不过,近年公司产能利用率不饱和且处于下滑趋势。报告期内,履带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1.11%、86.51%和88.32%,履带板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0.87%、76.41%和72.48%。
此外,公司在研发方面的投入也是少之又少。报告期内,元创股份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602.24 万元、474.96万元和713.8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77%、0.46%和0.57%,而本次募资公司也仅是将2513.17万元用于技术中心建设,占总募资的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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