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10只新股开始“网申”,光伏正面银浆龙头“来袭”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下周(11月28日至12月2日)将有10只新股开始网上申购,相较本周多了两只。具体来看,下周即将申购的新股主要集中在科创板和北证,两个板块将各迎来4只新股,成为下周“打新”的主阵地,此外,上证、深证主板分别有1只新股,而创业板下周则没有新股申购。
从行业来看,下周网申的10只新股中,有5家为专用设备制造业,此外还涉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以及水上运输业(详见附表)。可见,下周网申新股不论是板块,还是行业,均呈现出较高的集中度。
正面银浆龙头聚和材料(行情688503,诊股)“来袭”
盈利能力下滑问题需要注意
在下周即将网申的新股中,聚和材料是营收规模最高的企业,也是下周“打新”的焦点公司之一,其本次目标板块为科创板。
近年来,在“双碳”的大背景下,光伏赛道备受瞩目,聚和材料正是该领域的一员,该公司是一家从事新型电子浆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目前主要产品为太阳能(行情000591,诊股)电池用正面银浆。
近年来,在光伏产业的带动下,正面银浆需求大幅增长,受益于此,聚和材料正面银浆产品销量逐年攀升,2019年至2021年,其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94亿元、25.03亿元、50.84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7077.61万元、1.24亿元、2.47亿元,其营收、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速分别高达138.47%、86.73%。
根据《2020-2021年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的数据测算,2020年,聚和材料光伏证面银浆全球市场占有率达到23.43%,排名国产厂商第一位,是正面银浆领域的龙头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聚和材料产品结构十分单一,主要为正面银浆产品,而该产品成本中原材料占比在95%以上,其中银粉是其最核心的原材料,因此,银粉的采购价格对其产品成本影响较大,若未来银粉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其产品成本也将随之激增。
从盈利能力指标来看,2019年至2021年,聚和材料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8.42%、13.77%、10.48%,呈现逐年下滑趋势。对此,公司在招股书中表示,主要是由于光伏行业有着较高的降本增效要求,下游客户需要采购高性价比的正面银浆以提升其太阳能电池产品竞争力。
聚和材料下游客户包括上市公司通威股份(行情600438,诊股)、东方日升(行情300118,诊股)、横店东磁(行情002056,诊股)、晶澳科技(行情002459,诊股)、中来光电等,多为知名电池片生产企业,相较之下,其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似乎更强一些,这使得其难以将材料涨价带来的成本压力完全转移至下游客户,反而受到下游客户的挤压,自身盈利空间收窄。
从技术成果角度来看,截至2022年6月30日,聚和材料累计获授权315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05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其专利数量貌似不少,不过,其中含金量较高的部分发明专利却是通过外购而来。据资料显示,2020年12月4日,其与三星SDI、无锡三星签署了《资产购买协议》,以800万美元价格购买与光伏银浆生产相关的设备及境内外专利或专利申请权等无形资产,截至2021年5月31日,其已完成46项境内发明专利、89项境外发明专利的权利人变更登记手续。
此前,《红周刊》发布了《银粉涨价压力难以完全转嫁,聚和股份毛利率存继续下滑之忧》《聚和股份近九成专利来自外购,不做推广市场份额竟反超行业头部公司惹人生疑》等系列文章,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述,投资者可参考阅读。
特瑞斯(行情834014,诊股)出现“增收不增利”现象
与前员工控制企业大量交易需关注
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升级背景下,国内天然气输配行业发展迅猛,而在下周即将网申的新股中,就有一家天然气输配行业企业。其主营业务为天然气输配及应用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非标撬装天然气集成系统、标准天然气调压集成设备和天然气调压核心部件及配套产品,这家公司便是特瑞斯,欲登陆北证板块。
从收入情况来看,特瑞斯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10亿元,营收增速达23.41%,但当年的净利润表现却不怎么好,仅实现6795.92万元,降幅高达41.66%。究其原因,或在于其毛利率的下滑与期间费用的增加。其中,当年毛利率由上年度的37.18%下降至34.58%,而期间费用则增加了24.99%。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特瑞斯与前员工控制企业存在大量交易,据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其向前员工控制服务商合作开发客户销售的金额分别为5189.06万元、1816.51万元、2020.50万元,占总合作开发模式销售收入的比例为30.07%、13.07%、15.61%;向前员工控制经销商销售的金额为2330.04万元、1896.86万元、2249.86万元,占总经销收入的比例为61.76%、63.46%、68.90%。若特瑞斯未来上市后出现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治理不够规范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因前员工控制企业价格不公允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